《鹿寨縣處理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指導意見》政策解讀
時間: 2019-08-23 16:46:24 來源: 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字號:[ 大 中 小 ]
《鹿寨縣處理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指導
意見》政策解讀
一、編制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迅速解決國務院第五次大督查營商環境調查中暴露出的問題和短板,營造更加優良的營商環境,更好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優化營商環境重點指標百日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廳函〔2019〕23號)文件精神,為全面提高不動產登記質量和效率,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出臺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文件。我縣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歷史遺留問題進行排查和處理后,制定了《指導意見》。
二、編制目的
推動我縣優化營商環境重點指標百日攻堅行動,如期實現工作目標,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營造更加優良的營商環境。
三、編制依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優化營商環境重點指標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桂自然資發〔2019〕13號)
四、編制過程
《指導意見》研究編制工作于2019年4月啟動,經前期準備、資料收集整理、文本起草、征求意見、修改完善等五個階段。7月初,初步完成《指導意見》的編制,形成征求意見稿并面向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公眾征求意見,并根據意見反饋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形成上報稿提交縣人民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
五、主要內容解讀
《指導意見》明確了制定方案目的,羅列了歷年來在不動產登記過程中遇到的十類典型問題。
(一)關于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但無國有土地使用證問題。
(二)關于多次轉移造成房地權利人不一致問題。
(三)關于開發建設單位已注銷的不動產登記問題。
(四)關于不按批準的建設用地容積率問題。
(五)關于建筑物超出批準用地范圍建設問題。
(六)關于未經批準改變土地用途問題。
(七)關于規范土地用途填寫問題。
(八)關于易地搬遷安置等宅基地不動產登記問題。
(九)關于土地管理法實施以前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屬證明材料問題。
(十)關于不動產的抵押登記問題。
本篇文章共有1頁 當前為第 1 頁
關閉窗口